日中达成协议按出资比例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
2008-06-16 07:23:14.0
【共同社6月16日电】据日中关系消息人士透露,日中两国政府日前达成一致,将搁置专属经济区(EEZ)的划界问题,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。协议的具体内容为:(1)日方主张的EEZ边界线“日中中间线”的中方一侧海域也是共同开发对象;(2)日方将向“白桦”(中方称“春晓”)等中方已单独开发的气田出资,享受部分权益:(3)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益。
两国政府将在本周内正式发表上述消息。5月的日中首脑会谈就全面推進两国战略互惠关系达成共识,这为解决东海油气田问题这一两国间的最大悬案起到了推动作用。
据日中外交消息人士透露,决定共同开发的除了“白桦”外,还有“楠”(中方称“断桥”)、“翌檜”(中方做“龙井”)等气田周边海域。双方将通过外交途经设定具体的共同开发区域、向两国的民间公司招标开采天然气。
在几个国家共同开发天然资源的情况下,按照国际惯例对象海域的主权国在利益分配上处于有利地位。但是,此次日中搁置了存在对立的划界问题,决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益。
关于位于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的“白桦”气田,作为中国承认日本取得部分权益的条件,双方今后将共同开发中间线日方一侧的海域。
福田康夫首相在5月首脑会谈后的记者会上曾强调东海油气田问题“解决已有眉目”。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说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前提,对尽早解决该问题表示了乐观。
中方在首脑会谈前提出了承认日方部分享有“白桦”权益的妥协方案。之后双方在工作级别就协议内容进行了调整。
两国政府将在本周内正式发表上述消息。5月的日中首脑会谈就全面推進两国战略互惠关系达成共识,这为解决东海油气田问题这一两国间的最大悬案起到了推动作用。
据日中外交消息人士透露,决定共同开发的除了“白桦”外,还有“楠”(中方称“断桥”)、“翌檜”(中方做“龙井”)等气田周边海域。双方将通过外交途经设定具体的共同开发区域、向两国的民间公司招标开采天然气。
在几个国家共同开发天然资源的情况下,按照国际惯例对象海域的主权国在利益分配上处于有利地位。但是,此次日中搁置了存在对立的划界问题,决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益。
关于位于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的“白桦”气田,作为中国承认日本取得部分权益的条件,双方今后将共同开发中间线日方一侧的海域。
福田康夫首相在5月首脑会谈后的记者会上曾强调东海油气田问题“解决已有眉目”。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说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前提,对尽早解决该问题表示了乐观。
中方在首脑会谈前提出了承认日方部分享有“白桦”权益的妥协方案。之后双方在工作级别就协议内容进行了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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